辽宁省鞍山市兴业环城大道绿化设计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环城大道绿化设计施工项目一期已由鞍山市政府以鞍城建发【201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
2.2工程规模:兴业环城大道一期需要建设的绿化面积129.6万平方米,其中:城市段74.34万平方米,公路段55.26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4.2597亿元。
2.3合同估算价为4.2597亿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5工期要求:
2013年3月31日 开工至 2013年6月30日 竣工,计划工期91天。(具体各路段工期为具备施工条件后3个月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壹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设计部分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其他条件投标人持本企业CA锁及项目经理IC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卡报名。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3月4日 至 2013年3月8日 ,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3年3月4日 至 2013年3月8日 ,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01:00时至05: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3月25日 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 址:鞍山市中华南路240甲号
联 系 人:高向宁
电 话:0412-5535970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10
联 系 人:刘宇、朱颖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5970
电子邮件:lnascx@sina.com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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