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乐仓颉公园景观工程绿化部分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乐仓颉公园景观工程绿化部分项目 已由上级部门批
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现对该项目绿化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乐仓颉公园景观工程绿化部分项目
2.2 建设地点:南乐县西环路与化工路交叉口东北角
2.3 建设内容:植物绿化(养护期1年)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
2.7 付款方式: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5:3:2(第一年支付50%,第二
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2、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
3.4、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近三年有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
3.5、近五年承担的项目没有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无转
包项目工程行为的;竣工验收合格的;
3.6、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
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外省进豫企业需持有《进豫备案介绍信》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
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3 月 7 日至 2013 年 3 月 1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安
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业绩(
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公章。
4.2报名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
纸押金3000元,中标公示期满后,经检查无损坏后退还押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备案报名的表格,进行
备案登记手续。
联系人:王新华、马玉松
手 机: 135 22845349 、158 11083710
电 话:010-6818 5698 、52894800
传 真:010-8131 4390
邮 编: 100049
邮 箱:zbcg8818@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最新评论: |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