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园区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所 的委托,对 水阁园区吴垵公园一期工程养护项目 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 采购编号:浙建航招2013031号
2. 采购项目:水阁园区吴垵公园一期工程养护项目
3. 采购内容:吴垵公园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详见第三章)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 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 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7.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 元人民币,与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交纳。售后不退还。
8.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8.1 时间: 2013年4月12日-4月23日每 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8.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红、朱建丽 联系电话:0578- 2139203 传真:0578-2152625
8.4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可传真:0578-2152625)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在投标时提供核查,开标时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资料不一致的,拒绝其参加投标。
9. 保证金交纳:
9.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
9.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3年5月10日9:00(北京时间)。 交纳投标保证金后由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凭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开具收据。
9.3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9.4 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
1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5月10日9:00 (北京时间)。
11. 递交文件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2. 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3年5月10日9:00 (北京时间)。
13. 开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4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8-2990168
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www.lscgzb.gov.cn \ www.zjzfcg.gov.cn , 请点击: 招标文件.doc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 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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