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石渠县俄柯河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石渠县阿日扎乡俄柯河防洪治理工程己由 四川省水利厅 以 川水函【2012】24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渠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 100 % ,招标人为石渠县水利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水利厅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水函【2012】24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改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2200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渠县
2.2 项目规模:在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的石渠县施工, 综合 治理阿日扎乡俄柯河1.8km,上起阿日扎小集镇规划区起点,下至小集镇规划区终点;综合治理河段内左右岸新建提防2.548km,其中左岸1.702km,右岸0.846km,清淤疏浚0.633km。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监理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入川备案登记证 ; 近三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 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海拔在2500米及以上的 高原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0年以来有1个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至2013 年 4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一环路东五段46号天紫界6-33 )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 /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5 月 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渠县水利局
地 址:石渠县尼呷镇
联系人:尼美泽仁、姚波
电 话: 0836-8622170
传 真: 0836-8622169
代理机构: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五段46号天紫界6-33
联系人: 黄先生
电 话: 028-64353639
传 真: 028-6435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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