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绿化养护工程
项目名称: 桥头镇中心区绿化养护发包项目
采购编号: DGQTC2013.23(绿化养护)
采购目录: 服务类\绿化养护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 5.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5.1.2 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 5.1.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5.1.4投标人必须具备由市级或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资质; 5.1.5投标人必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熟练的绿化养护工人不少于75人(其中有10人必须于该公司工作6个月以上,须提供该公司工作有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参保证明);园林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有2年或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须提供该公司工作有1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参保证明、职称证),其中一人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在东莞市园林绿化信用手册上备案(如未办理的,可在中标后一个月内进行补办)。 5.1.6投标人必须承诺于本项目投入4吨或以上(含4吨)洒水车3台专职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5.1.7承包期由2013年7月1日开始,在承包期开始前中标人的所有人员、车辆必须全部到位供招标人清点数量,如数量不足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和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1.7如中标人今后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洒水车的,必须提供同等条件的人员或车辆进行替补,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转包他人经营,否则招标人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和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5.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2013年04月27日 09:0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2013年05月08日 17: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04月27日 09:0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05月16日 17:0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桥头段)3号即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财政分局二楼
采购文件售价(元): 0.00
答疑会时间: 2013年05月17日 1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05月22日 14: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05月22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桥头段)3号即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财政分局四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3年05月22日 14:30
开标地址: 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桥头段)3号即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财政分局四楼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桥头镇市政水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桥头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桥头镇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桥头段)3号即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财政分局二楼
经办人名称: 邓栩钧
联系电话: 8334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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