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艳欲滴的月季花引得市民纷纷前去观赏,然而却有不少市民在赏花的同时,做起了“采花贼”。5月8日发生在南昌市滨江月季园的名贵月季花被盗事件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记者了解到,不仅仅是月季花,景观花卉、景观树木也常遭“毒手”。南昌市绿化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巡街时,常发现有市民偷挖景观花卉、树苗,随意踩踏景观植物,“保守估计,每年这方面的经济损失至少有30万元”。然而由于南昌市园林部门没有执法权,碰到此种情况也只能劝导市民不要随意采摘、偷挖景观花卉植物。
公交站台旁花卉常遭踩踏
“南昌市区的主要街道常年都会摆放花卉,在元旦、国庆等节日,还会集中摆放鲜花,给市民营造喜庆的节日气氛。”南昌市绿化管理处养护科的一位姓詹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在南昌市八一大道、阳明路等主要街道摆放的鲜花就有400余万盆。鲜花虽然好看,但是也要人爱护,由于人为破坏、天气等原因,这些花卉往往不能保持很久,有的甚至十几天就需要被撤换掉。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花卉在栽下后,园林部门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除去天气影响等自然因素,人为的原因是影响花卉寿命的一大主因。“像在公交站台附近的花卉基本上难逃被踩踏的厄运。”
十余棵桂花树被连根拔起
南昌市绿化管理处养护科的工作人员还向记者讲述了一起她亲眼目睹的毁坏花卉苗木的恶性事件。“阳明路一段,栽种了许多小桂花树,每到花期时香气四溢,让人心旷神怡。有一次我从那边经过,发现一名中年男子,一路走一路将小桂花树连根拔起。几十米长的道路,他拔起了十几棵小桂花树。见此情况,我连忙报警,后来警察将中年男子带走了。”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年男子被带到派出所后,因为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可对他进行处理,所以民警在询问劝导了中年男子一番后就将其放走了。
沿街店铺前植物易遭破坏
此外,沿街店铺门前的植物也常遭人为破坏。南昌市绿化管理处督查室的吴主任告诉记者,几天前督查室接到市民举报,称南京西路一株大樟树无故死亡。当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勘查后发现,该樟树是人为致死的。“根据初步调查,是有人给樟树用了一些有毒的物质导致其死亡的。”
吴主任告诉记者,这棵樟树位于沿街的店铺前,这应该就是它招来厄运的原因。“有些店家觉得大树挡在店门口影响生意,就会将树故意弄死。”吴主任说,每次碰到这种情况,他都感到非常不解和难过,在他看来,树木都是有生命的,很多景观树木已经生长了几年甚至十几年,但是为了一己私利就将树木置于死地,可以说既没有公德,又非常残忍。
路边景观果树“很受伤”
南昌市近年来引进了柚子树、杨梅树、桃子树等果树作为景观树木,每到丰收期,路边硕果累累的景观果树成了南昌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可是果实成熟后,市民攀爬果树采摘果实,让景观果树“很受伤”。
去年,洪都中大道上的杨梅树结满了果实,引得市民纷纷前往采摘,有些市民还携带蛇皮袋去装杨梅。低枝上的杨梅摘完后,不少市民就发挥十八搬武艺,用棍子敲,直接爬上树摘,或者干脆将枝条扯断采摘。吴主任告诉记者,路边果树结出的果实其实并不适宜食用,在路边的灰尘和汽车尾气的污染下,果实的安全很难得到保证。
呼吁市民爱护景观植物
据了解,根据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擅自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树木的,责令停止侵害,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的,处以赔偿费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擅自砍伐或者移植树木,造成死亡的,责令补植5倍的树木,未经同意擅自非正常修剪树枝的,可处赔偿费2倍以下罚款,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处以赔偿费7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此外,损毁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的,按实际价值予以赔偿,并按赔偿费的2倍处以罚款。
吴主任告诉记者,由于管理处方面没有行政执法权,往往发现有人在采摘和破坏花卉树木时,他们只能及时制止,对其进行劝导教育,但效果不是很明显。“为有效保护南昌市内的花草树木,督查室成立了巡逻队,每天在市内进行巡查,对破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同时,吴主任通过晨报呼吁市民提高意识,爱护景观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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