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金山流花溪二期等地块绿化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FJGJZ-[2013]040号
致: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宏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建工大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福州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海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其正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福州兢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兹邀请你们参加”金山流花溪二期等地块绿化工程”(监理)的投标,本招标项目具体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以及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山流花溪二期等地块绿化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绿化工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绿化工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精神,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简易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分别位于“ 1 、金山流花溪二期; 2 、天泉路西侧; 3 、南江滨沿线聚丰纸厂等地块、西二环后县路三角地块、延平路南侧变电站地块; 4 、梅峰支路沿街梅峰路运盛美之国花园对面地块和瑞达花园地块前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估算价(万元)
1 金山流花溪二期绿化项目 600
2 梅峰支路沿街梅峰路运盛美之国花园对面地块和瑞达花园地块前地块绿化项目 104
3 南江滨沿线聚丰纸厂等地块、西二环后县路三角地块、延平路南侧变电站地块绿化项目 152
4 天泉路西侧地块绿化项目 10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金山流花溪二期等地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施工。 (具体以招标人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绿化养护期间 及保修期的监理 。
2.4. 计划施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其中1、金山流花溪二期绿化项目工期为20个日历天,2、梅峰支路沿街梅峰路运盛美之国花园对面地块和瑞达花园地块前地块绿化项目工期为10个日历天(1、2两个项目工期需同时进行);3、南江滨沿线聚丰纸厂等地块、西二环后县路三角地块、延平路南侧变电站地块绿化项目及天泉路西侧地块绿化项目工期为30个日历天(此段项目工期需同时进行可在1、2两个项目完成后进行施工);。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及设计要求 。
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闽价房【2007】27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应为招标人所邀请的投标单位。
3.1.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甲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在本工程施工监理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7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企业已在榕登记备案,其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8投标人应在监理人员、监理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受邀请的投标单位,有意参加者的,请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 2013 年 5 月 28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塔头路 158 号永兴家园 6#205 层)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中标人产生办法
本招标项目中标人产生办法: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监理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壹万 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6 月 3 日下午 4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第七开标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 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 )和福州市园林局网站( http://ylj.fuzhou.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绿化工程处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44号 邮编:350004 ;
电 话:13850136711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塔头路 158 号永兴家园 6#205 层 ,邮编: 350001 ;
电 话:0591-87336165,传真:0591-87336175;
联系人: 林 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
帐户名称:福州市绿化工程处 ;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
帐 号:100036047890010001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 69 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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