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公交绿化养护工程
1、项目名称
常 州 公 交 绿 化 养 护 工 程
2、招标编号
20130403
3、招标代理单位
常 州 建 瀚
4、建设地点
常州各区
5、专业
其它 招标种类 项目施工
数量规模
1 单位 标段
投资总额
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全市各城区乡镇公交站点零散绿 化 工 程的养 护 管 理
计划开工时间
2013-6-17 计划竣工时间 2015-6-17
联系人 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 68862767 13861041836
传真 68862765
1、报名开始时间 2013-5-27 报名截止时间 2013-5-31
上午工作时间
09:00 至 11:30
下午工作时间
14:00 至 17:0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常州市清潭路85号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不良声誉的记录和重大违法、违章行为的记录;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提供园 林 绿 化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二级及以上资质)、园 林 绿 化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4、具有良好的业绩,提供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本市具有5000平方米以上绿 化 养
护业绩合同原件;
5、为保证管养及时、全天候服务,投标单位若为注册在常武地区以外的企业,投标单位在常武地区必须要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管理场所(房屋性质不得为住宅),资审时必须提供办公管理场所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土地使用证原件(若为租赁房屋,则除房屋产权证原件、土地使用证原件外,还须另外提供租赁合同原件,且租赁期不得早于本次招标的养护管理结束日期,即2015年7月);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须提供相应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原件,缴纳时间至少至2013年4月)。
(3) 质量、业绩信誉 投标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少截止至2013年4月无行贿犯罪记录。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1)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名称: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鹏程商贸分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新丰街支行
帐号:81602010219780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单位必须用支票或汇票方式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存款帐户缴纳至上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第一联原件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常州公共交通集团公司鹏程商贸分公司开具收据。地址:中吴大道2188号,联系人:李会计 联系电话:67896580 。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支票或汇票票面的用途栏上注明本项目名称,进帐单上需注明票据号码。
(4)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工作时间。逾期,则投标单位的报名无效。
(5)需携带的材料 投标人在参加资格预审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所有资料的原件(若投标人未在下述资格预审时间内全部提供或提供的有瑕疵,即作该投标人资格预审不通过处理。资格预审时,不接受公证件、传真件、口信、网络、电话等等证明),同时必须提供下述资料的全套复印件3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公章:
(1)投标报名申请书一式三份(格式按附件一,本投标报名申请书只需原件、不需要复印件);
(2)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3)授权委托人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必须提供其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相应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原件,缴纳时间至少至2013年4月);
(5)投标单位必须对本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取得由招标人盖章签字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原件;
(6)招标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7)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投标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少截止至2013年4月无行贿犯罪记录;
(9)提供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000平方米(含)以上绿 化 养 护 业绩合同原件;
(10)为保证管养及时、全天候服务,投标单位若为注册在常武地区以外的企业,投标单位在常武地区必须要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管理场所(房屋性质不得为住宅),资审时必须提供办公管理场所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土地使用证原件(若为租赁的房屋,则除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土地使用证原件外,还须另外提供租赁合同原件,且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本次招标的养 护 管 理结束日期,即2015年7月);
预审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的方式。
2、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下午17:00;地点:常州市清潭路85号,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预审时间及地址:
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6月3日上午9:30,地点:常州交通招标办(常州市龙江路高架的钟楼大桥北堍东侧、常州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五楼)。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在2013年6月3日上午9:30前参加资格预审并签到,即作该投标报名单位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5、招标人将采用实地调研、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方式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所报业绩等材料、不良记录进行详细调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有有关部门公布的不良记录,将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并将向其当地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6、资格预审与报名时的人员必须一致,若不一致则按资审不合格处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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