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三门湾新区沿海南线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重发)
招标编号:13GC040108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波三门湾新区沿海南线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1.2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海县三门湾新区内
1.3设计周期:总周期90天,其中:方案设计30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20天,施工图设计40天。
1.3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1.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1.5本次招标不设补偿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
2.3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道桥(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和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各1名。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www.nbjs.gov.cn )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
四、招标公告发布和报名要求: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 6月3 日9:00时起
4.2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00—16:30 时止。
4.3报名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
4.4 报名须知: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凭身份证原件提交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归还):
⑴单位介绍信;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⑷. 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⑸以上各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后装订成册,并将报名资料密封在包封中,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无效的后果自负。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审查合格通知书上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 、 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 、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3 、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4 、 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5 、 保证金金额:贰万元。
6 、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131827。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力洋镇储家山路1号
联系人:应亚君
联系电话:0574-65105989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三楼
联系人:严岳海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6522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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