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海市锦江大道A段、B段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A段、B段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09]202和龙发改[2009]20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A段、B段景观绿化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龙海市海澄镇、东园镇;
2.3建设内容:A标段路长2.8公里,绿化工程估算39.48万元、道路绿化景观工程560万元。B标段路长4.664公里,绿化工程估算83.6万元、道路绿化景观工程932.8万元。道路绿化带有中央分隔带和边分带共三条。中央分隔带宽4米,边分带各宽2.5米;
2.4投资估算:A标段投资估算为599.48万元,B标段投资估算为1006.4万元;
2.5招标类型:施工图设计招标;
2.6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编制投资概算;
2.7设计周期:70日历天(不含报批的时间)。其中:实施性方案优化设计:21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9日历天;
2.8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专项资质。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完成的单项造价为15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设计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者相应项目业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在其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3.4投标人为福建省外设计单位且尚未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日历天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完登记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备以上原件备查。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6月06日至2013年0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28号漳州建筑设计院内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办理招标资料事宜。
五、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07月01日17:00时前(含);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捌佰元整(¥9800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13年07月02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2013年07月0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八、费用
8.1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市工农路建行大厦四楼,邮编:363001;
电话:0596-6526071,传真:0596-6261005;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漳福路28号(漳州建筑设计院内),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36870、0596-2936087,传真:0596-2936870;
联系人:小黄。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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