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团山街公共租赁住房绿化景观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团山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绿化、铺装及景观工程 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长发改审批字[2011]39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春城开利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招标人为 长春城开利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规模:团山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绿化、铺装及景观等工程,投资额约552.0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宽城区团山街,东至首山路、南至规划路、西至团山路、北至规划路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7月17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 年 8 月 15 日,工期3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建造师。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投标 。
3.6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招标代理窗口报名,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3 年 7 月10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一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陆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城开利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威
电话: 1870448855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大街8777号10楼
邮编:130022
联系人:冯国宇
电话: 13844985420 传真: 0431-8537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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