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海区珠水豪庭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招标人以 公开招标方式, 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 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珠水豪庭项目勘察设计 。
1.2.2 工程位置: 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北环路地段 。
1.2.3 工程范围: 规划用地面积约6357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92203平方米,地上32层,地下3层。主导建筑物性质:住宅、商业用房(含酒店)、办公用房。建筑物限高150米。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用地红线内的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以及前期的住宅策划及商业的策划和整体招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红线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消防、幕墙、人防、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精装修等专业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市政及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园林绿化设计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 备案项目编号:130605721010181号 。
1.2.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250147.4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76000 万元;
1.2.8 招标内容: 珠水豪庭项目全过程设计,主要包括:工程勘察、交通评估、单体方案及报建、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及专业造价控制指标)、施工图设计、统筹建筑智能化、外电及燃气等专项深化设计方案综合会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编制竣工图以及前期的住宅策划及商业的策划和整体招租。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消防、幕墙、人防、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精装修等专业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市政及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园林绿化设计等。设计单位除应按设计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业主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配合业主,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最终以签订设计合同内容为准)。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佛山市岭南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
[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 注释]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 [2001]2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 [2001]178 号)和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 〕 86 号)填写 。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 项目负责人 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 注释]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 注释]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 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 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和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须具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 设计方 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3 年 7 月 31 日 至 2013 年 8 月 4 日 的上午 9:30~11:30 ,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 .1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 .2 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 .3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 (见附录 1 、 2 、 3 )一式三份。
1.5.1 .4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 ,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 .5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 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
1.5.1 .6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自备密封袋,上述资料(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所有投标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 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 CA USB Key 数字证书( 咨询 电话 95105813 、 020-28866079 ),以 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 5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 2 )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另行通知 。
1.6.2 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 。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
1.7.1 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500万元。由于本项目已有规划总体方案,本次招标只对单体方案进行设计经济补偿费,设计经济补偿费总金额为5万元,其中:中标人3万元;评审排序第2名投标人1万元;第3名的投标人1万元;其他投标人的方案费用及其它费用自理。
[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 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 20 % ,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 费用, 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 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 )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 费用 中标综合包干单价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7.4 工程测量费用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4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及专业造价控制指标;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20工作日内完成整套施工图设计和统筹建筑智能化、外电及燃气等专项深化设计方案综合会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是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建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电话: 020-66251556 ,地址: 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13楼 。
1.9.7 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及广东投资招商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 广东建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13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66251556
1.10.4 传真号码: 020-66251556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95、广州市广卫路4号20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84206950
1.11.4 传真号码: 020 -84206950
1.11.5 电子 邮 箱 : 84290227@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00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08 、28866214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招标人:广东建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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