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广州市番禺区高速公路绿化养护采购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3-08-16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广州市番禺区高速公路绿化养护采购招标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番禺区2013年高速公路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GZCQC1302FG07069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8月15日至2013年08月21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GZCQC1302FG07069。

  采购项目名称:番禺区2013年高速公路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服务期限:26月。

  采购预算:301.95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内容:

  子包序号 标段范围 养护类别 面积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年)

  01 地铁四号线两侧绿化养护(新造至沙湾河) 绿化粗养护 47 万M 2  47.00

  02 京珠高速(番禺段)两侧林带绿化养护 绿化粗养护 41.8 万M 2  41.80

  03 京珠高速石基出入口立交岛绿化养护 绿化粗养护 11.2 万M 2  23.20

  绿化二级养护 2

  04 南沙港快速路绿化养护 绿化粗养护 22.2 万M 2  22.20

  2、用途:绿化日常管理养护、设施巡视检修。

  3、养护期限:27个月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5、投标人可选择部分或全部子包进行投标,但不允许仅对单个子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述报价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公平竞争承诺书》。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没有权利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进行评断和论断,只有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才拥有评审和论断的权利)。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8月15日起至2013年09月0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毕工

  电话:020-83576900 电话:020-34618106

  传真:020-83499619 传真:8463482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路319号区府东副楼三楼

  邮编:510095 邮编:51140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

  帐号:44001400808053000698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分享到:
编辑:anna
有关  广州市 高速公路 绿化养护 招标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图片新闻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