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施甸县畜牧兽医局牧草良种采购
受保山市施甸县畜牧兽医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采购的牧草良种,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牧草良种采购
二、招标内容:施甸县畜牧兽医局牧草良种采购清单中所列相关产品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序号
品种
数量
计量单位
1
一年生黑麦草:特高、沃土、阿德纳 (任选其一投标)(1㎏)
13000
kg
2
多年生黑麦草:雅晴、牛头、顶锋(任选其一投标)
2800
kg
3
白三叶:海法歌德、考拉
(包衣种)(任选其一投标)
1258
kg
4
紫花苜蓿:赛迪7、游客、三得利
(休眠级6级以上)(任选其一投标)
1300
kg
要求
供应商须持有《草种经营许可证》,草种外包装标签应完整,国外进口草种需提供《检疫证》,交货地点施甸县县城。包装要求:必须袋装,标明品名、产地、生产年限、重量、入关检测标识等相关标识。草种必须是进口的。
三、施甸县畜牧兽医局牧草良种采购清单
注:本次采购牧草草种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方要求,将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运输到指定地点交货验收,运输装卸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草种经营许可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7、投标供应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贰佰万元人民币的合法企业;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四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六、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投标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八、其它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七个工作日(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9月4日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建设路 164号(旧车交易市场4楼)
3、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收款人:李洪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保山市城北支行分理处
账号:6227 0039 6024 0122 197
电 话: 0875—2124333 邮 编: 678000
E-mail:1730743519@qq.com 传真:(0875)213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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