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天津北三河郊野公园景观工程设计

http://www.chla.com.cn 2013-09-02 来源:中华苗木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天津北三河郊野公园景观工程设计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72013082026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设计[2013]08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三河郊野公园起步区示范段景观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47347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三河郊野公园起步区示范段景观工程,景观面积约450413平方米,投资约7619.9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北三河郊野公园起步区示范段景观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

  2.4      工期要求:2013年09月24日 至 2013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8 月 28 日 至 2013 年 9 月 3 日(16:0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8月28日至2013年09月0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宁波道美晨家园C-1-1102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俊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郑如意 电话:65370081

  传  真:6537008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宁波道美晨家园C-1-1102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周鑫 电话:65576106-812

  传  真:25865511

 

分享到:
编辑:anna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