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合肥,如果擅自毁坏一棵树,除了要补种外,还可能被处以两千至一万元的罚款;人行道上的行道树要能遮阴,至少得覆盖70%,不能让行人夏日接受暴晒。
近期,在合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审议,涉及诸多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绿化率不能低于40%
该修改稿中,将绿化率必须不低于40%的要求范围从专门的“住宅小区”变成所有的“居住区”,绿化范围变大。
修改稿同时规定,新建城市主干道绿化率要达到30%,次干道要达到25%,改建、扩建的主次干道要达到20%。而且,主干道行道树将不能太细,其胸径不得小于12厘米,其他道路的行道树胸径也不得小于8厘米。人行道的乔木覆盖率不得低于70%,防止市民夏日被暴晒。
同时,本地树种的数量应该占总量的70%以上。
擅自砍伐移植将罚款
修改稿还规定,如果擅自砍伐、移植树木将可能被加重处罚,不但会责令停止、补植树木,还将有可能处以每棵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而且,如果砍伐、移植的树木是古树名木,或者因其他原因将古树名木致死,那么行为人面临的处罚将会更加严厉,必须赔偿以古树名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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