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杏坛镇城区公园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的委托,对杏坛镇城区公园(广场)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301SZTCE270
二、采购项目名称:杏坛镇城区公园(广场)管理项目
三、 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01
杏坛镇城区公园(广场)管理服务
1项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 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 投标人 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
四、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经政府相关部门同意从事该项业务的证明文件,须提供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工商注册地在佛山市顺德区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经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加具了意见的《佛山市顺德区外来环卫企业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表》,须提供 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
3、 投标人 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授权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须提供诚信手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其它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 两个或以上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同时进行投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申请。
3 、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
六、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0658-1301SZTCE270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12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投标邀请函“四、投标人资格”第1-4项要求的证照、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九、现场勘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 2013 年9月26日9时00分 ( 北京时间)至2013年9月26日9 时30分 ( 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
十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3个工作日,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小姐 0757-83939009
办理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0757-83939014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6楼)
邮编:528000
采购人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757-27388237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 〇 一 三 年九月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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