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城墙武定门通道东侧地块景观绿化及养护工程
工程编号 NNJ130452-02SG
工程名称 明城墙武定门通道东侧地块环境综合工程明城墙武定门通道东侧地块景观绿化及养护工程施工
公告开始时间 2013年9月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3年9月12日
公告信息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NNJ130452-02SG
南京市秦淮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项目明城墙武定门通道东侧地块环境综合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3】52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59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59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明城墙武定门通道东侧地块景观绿化及养护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明城墙武定门通道东侧地块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广场绿化及养护,绿化养护面积约3000平方米,详见图纸及清单范围内。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3000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下载标书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绿化养护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养护工程。工程规模、日期以合同为准。(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信息为准,竣工验收报告不是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开标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本次评标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中只有城市园林绿化唯一资质,则可以不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3年5月至2013年7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业绩证明资料等。所有材料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中数据不完整,则需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标时不予认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细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要求;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6)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银行保函),如不提交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7)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8)潜在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需要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原件;
(3)社保中心出具2013年5月-2013年7月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原件;
(9)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10)本工程验收必须一次性通过,否则甲方有权按10%合同价款进行处罚。
(11)本工程施工现场所有外部协调工作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各类费用(可列入投标报价,费用包干使用,决算时不作调整)
(12)现场项目负责人必须和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致;每天现场工作不低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如项目负责人无故缺勤一天将按2000元/日进行罚款,并且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9月5日17时24分到 2013年9月12日17时24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秦淮区住房和建设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马道街9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3幢5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718256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晓冬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725101-601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JDJD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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