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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化县公路绿地管护项目

http://www.chla.com.cn 2013-09-13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福建省宁化县公路绿地管护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绿地管护服务项目宁化县连屋至东风林场段公路绿地及华侨经济开发区江滨绿地管护服务对外承包项目,已由宁化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以【2009】15号文和【201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化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处,绿地管护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地管护服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队伍。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绿地管护地点: 宁化县 连屋至东风林场段和华侨经济开发区江滨绿地 ;

  2.2项目编号: 福建广厦(服)招[2013]宁034号

  2.3绿地管护规模: 宁化县连屋至东风林场段公路绿地及华侨经济开发区江滨绿地管护服务对外承包项目,绿地总面积约为 68762 平方米,绿地管护服务单价以人民币 5.29 元 / ㎡ 下浮 5% 后,总绿地管护服务费为人民币 345563 元(包干价计取) 。具体绿地管护面积如下:

  2.3.1 连屋至东风林场绿化工程。绿化里程为 4.4 公里(桩号 K44+300-K48+700 ),绿化范围为中央分隔带 6 米宽、两侧人行道(按每 6 米∕株)及 S205 与 X796 平叉处的转盘,绿化总面积 24415.2 平方米,其中:中央分隔带面积 22915.2 平方米,种植银杏 243 棵、棕榈 166 棵、加拿利海枣 151 棵;转盘绿化面积 1500 平方米,种植银杏 8 棵;精品金桂 8 棵;两侧人行道种植香樟 1378 棵。(详细清单附后)

  2.3.2 华侨经济开发区江滨绿化工程。绿化里程 1.76 公里,绿化总面积 44345.94 平方米,其中江滨绿化面积 43806.81 平方米,工业园转盘绿化面积 539.13 ㎡,江滨道路及广场面积 14243.68 平方米,厕所、管理房 79.53 平方米。(详细清单附后)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连屋至东风林场段公路绿地及华侨经济开发区江滨绿地管护服务对外承包项目的招标,包括养护管理绿地中的各种园林植物,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2.4.1 养护管理绿化地中的各种园林植物,包括:浇水、排涝、挑除杂草、中耕施肥、树桩绑扎、加土扶正,按园林艺术景观要求,对树木、地被进行合理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防风抗倾、防洪清淤、抗旱防寒及零星小规模的补植等,以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和保持绿化环境优美景观,包括:浇水、修剪、施肥、除草去杂、抹芽、病虫害防治、抗旱、抗台、抗涝;

  2.4.2维护绿地环境整洁卫生、园林设施安全美观和场所的市容秩序,包括:场地整齐有序、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地管辖范围内各种公共设施安全保护等。

  2.4.3行道树养护管理: (1)行道树修剪的技术规范以树冠整形、冠内通风、清除下垂枝、徒长枝、乱枝为主要技术指标,确保行道树不受病虫害侵袭,要及时修剪、施肥、喷药,对个别树木如:紫荆、红花继木等速生树木需达到年修剪三次以上。(2)自行组织并提供修剪设备并承担修剪枝条的清运工作,及时锄去树池内杂草、石头、垃圾、沙土等。(3)承包方为树木修剪工作的安全责任方。(4)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采取防患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发现违章侵占、人为损坏绿地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管理单位。具体详见《宁化连屋至东风林场绿化工程材料清单》《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汇滨绿化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6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招标单位:宁化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处;

  2.7.2、咨询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福建省内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叁级或叁级以上施工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园林绿化

  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根据宁化县纪检、监察文件,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廉政准入行为的单位和自然

  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据宁政﹝2011﹞5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在招标前应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中标后在中标公示期7天内本县中标企业须缴纳工程造价3%的金额、县外中标企业须缴纳工程造价10%金额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若资金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足额到位即视为弃权,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方,以此类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1 2 日至 2013 年   9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宁化县县委党校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每投标单位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 应在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 从投标人 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 清楚注明“名称及用途”,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实时银行对账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9 月 25 日 上午 9 时 ,提交地点为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厅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根据宁建[2012]249号文及相关规定, 注册地在宁化县外的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注册建造师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注册地在宁化县的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 并携带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 http://www.fjbid.gov.cn )” 上发布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处;

  地址:宁化朝阳新村 ,邮编: 365400 ;

  电话:0598-6825579

  联系人: 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化县县委党校二楼 ,邮编:365400

  电话:13365055008/6759999 ; 传真:0598-6759999

  联系人: 小刘

  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化县支行城关分理处

  开户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389 5201 0400 02513

  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化县中环路世纪广场四楼

  保证金事宜联系电话:1571602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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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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