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学院路等路段绿化监理招标公告
江苏润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建设项目新海新区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连发改投发〔2013〕292号等)。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额约7000万元。
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
1. 工程项目名称:学院路、圣湖路、科苑北路、迎曙路、新华大桥桥头两侧、花果山大道边分带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2. 初步发包方案编号: LYGW201309002
工程标段编号: LYGW20130900202
3. 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新海新区内
4. 工程类型:园林绿化工程
5. 建设内容: 学院路、圣湖路、科苑北路、迎曙路、新华大桥桥头两侧、花果山大道边分带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6. 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7. 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500万元,监理费约33.68万元。
8. 招标内容:监理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2. 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 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
四、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或邀请书要求;
5 、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6 、资格审查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执行;(2)、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3)、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备注: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总监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 、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总监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原件)。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办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报名。
网上投标报名时间: 2013 年 9 月 29 日0时0分至 2013 年 10 月 3 日24时00分。
获取方式为报名成功后下载,费用100元。
本次招标不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一正三副。
六、 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七、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计分法。各评分因素分值为:
一、监理大纲(25分)
1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监理工程项目特点的掌握程度3分:
2 、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2分;
3 、主要监理措施10分;
4 、工程项目拟投入的监理力量4分;
5 、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考察情况提出本项目监理针对性措施的3分;
6 、为优化工程项目而向业主提出的合理化建议3分。
二、人员素质(40分)
1 、总监配备(8分);
a 、总监必须为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6分。
b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原件备查)
3 、专业配套(12分):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选择相应的专业人数,满足工程需要,专业人员兼任的工程项目数必须客观可行,专业人员不配套,缺一专业不得分;专业人员不足,缺一人扣3分。
本工程要求:总人数不少于4人,其中总监1人,园林绿化2人,测量1人。
3 、监理人员职称结构(6分):
高、中级职称符合要求得满分,每少1人扣1.5分。
本工程要求: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
4 、监理人员年龄结构(4分):
55-65 岁监理人员占监理人数2人及以内得满分,2人以上不得分。
5 、上岗证(10分):
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得满分,存在无证上岗的本项不得分。
注:①监理人员专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监理资质证书为准。
②以上证件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三、监理取费(15分)
本工程监理取费为:根据本工程的监理范围及工程情况,按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相应监理费率标准计取,以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20%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最高分,每高于基准价的1%扣1分,不足1%,按内插法相应扣减。高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高值或低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低值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说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本工程:计费额暂按1500万元计。专业调整系数=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高程调整系数=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33.68万元。基准价下浮20%后为26.94万元。
四、检测设备(7分)
1 、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得4分,每缺1件扣0.5分,无检测工具得0分。
2 、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3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五、监理业绩(8分)
1 、企业监理业绩(6分):2010年1月以来(时间以监理合同签定时间为准)监理的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
2 、总监业绩(2分):2010年1月以来(时间以监理合同签定时间为准)监理的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
3 、所监理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每次扣2分,最高扣分不超过4分。所监理工程有一个不合格扣3分,最高扣分不超过6分。
注: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为准
企业及总监业绩证明材料的说明:
a 、开标时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监理业务手册等业绩证明原件,业绩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b、类似业绩为道路、小区、公园、广场、园艺博览等绿化工程。C、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总监姓名、工程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监理业务手册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六、行业表彰(3分)
获得省示范监理企业的投标人加3分; 省优秀监理企业的投标人加3分;
市示范监理企业的投标人加2分;市优秀监理企业的投标人加1分。
说明:①省、市示范监理企业有效期为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两年;省、市优秀监理企业有效期为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一年;
②对于同时获省市两级表彰的监理企业不重复加分;
③奖项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日期。
七、基础信誉(2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和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本省行政区域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市行政区域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分别出具的有无行贿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1)能提供并证明情况良好的得2分;
(2)无法提供证明的得0分;
(3)有行贿或不良记录的扣除2分。
在中标结果公示时由招标人根据连建监(2005)397号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查。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 )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 、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不良行为查询网址: http://www.lygcin.gov.cn/ 进入“建设市场主体不当行为公示 ”。
B 、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 )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 、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 、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注:要求本外地一律自行查询,本地投标人在相关网站自行查询在建、不良行为,加该投标单位公章,并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代理)人可协助评委在交易中心对本地投标人在建、不良行为进行现场查询确认,如与投标人自行提供资料内容不符由评委会判定。
在中标公示时,由招标人根据连建监(2005)397号文件精神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问卷式调查。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 013 - 9- 29 到2 013 - 10 - 3 为止,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新浦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 国际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0518-85838116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家州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518-85838346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招标办310室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徐琢煜 025-96010
13505156040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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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郑磊 1381814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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