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G108国道青白江段景观工程设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G108国道青白江段景观改造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政务投资[2013]15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青白江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政务投资[2013]152号文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QBJ-JSGC-SJ-2013-13-ZB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G108国道青白江段。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2660平方米,绿地面积约为19489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全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
2.4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设计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设计II组(甲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③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④设计负责人为工程师。⑤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⑥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无重大设计质量事故记录。⑦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0 月 24 日至2013年 10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以上4.1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11 月 13 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 青白江区怡城社区服务中心
邮 编: 610300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028-83665250
传 真: 028-83665250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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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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