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S221、G328和海安商贸物流园景观绿化设计
工程编号 HAX20131026725
工程名称 S221、G328和海安商贸物流园部分节点景观绿化
公告开始时间 2013年10月2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3年11月4日
公告信息
南通市建设工程S221、G328和海安商贸物流园部分节点
景观绿化设计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1、G328和海安商贸物流园部分节点景观绿化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海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景观设计进行竞争性发包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S221、G328和海安商贸物流园;
(2)工程规模:景观绿化总面积约21450㎡,其中:S221下穿新长铁路绿化面积约7300㎡,①S221西接线,南侧绿化面积1200㎡,北侧绿化面积1500㎡。②中分带绿化面积2000㎡。③S221东接线,南侧绿化面积1200㎡,北侧绿化面积1400㎡;G328下穿新长铁路绿化面积约13100㎡:①中分带绿化面积1100㎡。②G328东接线绿化面积5000㎡。③G328西接线绿化面积7000㎡;海安商贸物流园管委会前景观绿化面积约1050㎡。
(3)招标范围:绿化景观设计【含可研及初步方案设计(效果图、平面图、剖面图)、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
(4)设计成果计划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优化审核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概算),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概算),其他设计任务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编制成果要求。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3083194212949
绿化景观设计【含可研及初步方案设计(效果图、平面图、剖面图)、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
21450平方米
12
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
工程师(风景园林)职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风景园林)职称资格,主要专业人员应持有相应技术资质证书,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绩:企业及项目设计负责人近五年来承担过道路景观设计任务(须提供设计合同和设计成果);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8)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2)本工程投标人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3)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3年 10月28日到2013年11月04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04日14: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非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整
8.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先进行资格审查,然后进行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最后进行详细评审。本工程采用竞争性发包方式,多轮报价,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9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需提供证书原件核验)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
财务状况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信誉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人员资格
项目负责人工程师(风景园林)职称证书、主要专业人员相应技术资质证书
其他要求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详见须知
工期
详见须知
工程质量
详见须知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2000元
2.2详细评审标准
本工程采用竞争性发包方式,多轮报价,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
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作进一步评审。
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海安县城宁海南路195号
邮 编:
邮 编:226600
联系人:曹劲松、杨本丽
联系人:史智红
电 话:0513-88906549
电 话:0513-88926622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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