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宝光大道北段绿化等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宝光大道北段(电子路-鸿运大道)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都发改投资【2013】2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家具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家具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都发改项目【2013】15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宝光大道北段(电子路-鸿运大道)改造工程;
2.2项目地点:宝光大道北段(电子路-鸿运大道);
2.3建设规模:1标段为电子路至建设路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改造工程及电力工程土建部分,投资额701万元;2标段为建设路至鸿运大道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改造、电力工程土建部分及鸿运大道节点工程,投资额822万元;3标段为电子路至鸿运大道及节点景观绿化工程,投资额69万元。
2.4计划工期:施工标段:1标段:140日历天;2标段:140日历天;3标段:140日历天;监理标段:本项目实施期加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1标段:1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该标段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施工;2标段:2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该标段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施工;3标段: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 内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标段: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
2.6标段划分:4个标段 (其中,施工3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施工1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资格预审合格企业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II组及以上组 别,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和投标禁入期;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本单位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省外入 川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所有投标人须办理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 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施工2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政 府投资项目承包商资格预审合格企业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II组及以上组别,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 上资质;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和投标禁入期;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本单位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省外入川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所有投标人须办理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 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施工3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资格预审合格企业名录库”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城市园林绿化企业II组及以上组别,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和投标禁入期;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或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四川省省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入川从事投标施工活动介绍信》;所有投标人须办理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 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资格预审合格企业名录库”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II组及以上组别,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和投标禁入期;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四川省总监证(若省外企业则须提供该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总监聘书)(须 为本单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省外入川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新都区静安路439号建设大厦“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许可证副本;(监理标段和施工3标段除外)
(5)省外入川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监理标段、施工1、2标段提供);四川省省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入川从事投标施工活动介绍信(施工3标段提供);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外均须交验原件,收取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新都区静安路439号建设大厦“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家具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都政务服务中心3楼、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国贸大厦6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胥小姐
电 话: 028—8663718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3 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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