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化工园区大叶黄杨球栽植养护项目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连云港化工园区大叶黄杨球栽植养护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港化工园区大叶黄杨球栽植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GNZFCG2013052J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内新港大道和亚邦北路。
2、栽植树种:栽植树种为大叶黄杨球,栽植行距分别为2.5米,栽植数量为1700株(最终以实际栽植数量结算)。
3、苗木标准:黄杨球冠幅为120cm;冠型圆满,不偏冠;生长健壮,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土球形状为苹果形不能为上大下小的圆锥形,直径不低于55cm;苗木整形修剪适度,按发包方现场要求进行;中标方采购苗木时,发包方派员跟踪监督苗木质量。
4、栽植管护:包植、包活、包管理,管护期为三年。做到精心管理,养护期内有专人负责,适时浇水、定期施肥、及时补植、除草、修剪、清杂和病虫害防治,确保苗木生长良好,林相整齐。
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天,开工日期为2013年 12 月 1 日,2013年 12 月11日前必须完工。
6、付款方式:绿化工程款三年付清,付款比例为4:3:3,第一期付款时间为苗木栽植完工验收合格15日内,第二期付款为2014年12月底,第三期付款为养护期结束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
7、其他事项: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并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投标项目所在点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在投标人考察过程中,如投标人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均不负责。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备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3年11月26日17:00以前送至或传真至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8室)项目联系人处。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Index.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3年11月27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7日下午15:00
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0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7日15:00 时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0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户 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93200501000104890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灌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3年11月26日17时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
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775578585
项目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18-83696511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项目名称
连云港化工园区大叶黄杨球栽植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
GNZFCG2012052J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26日17:00
备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和要求。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投标人须在2013年11月26日17:00之前传真或递交本“投标报名表” 到(0518-83696511)项目联系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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