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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市袁州公园绿化养护招标

http://www.chla.com.cn 2013-11-27 来源:中华苗木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江西宜春市袁州公园绿化养护招标 

  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市袁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宜春市袁州区袁州公园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实力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企业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JXDLCG-2013-YZ010

  2.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行政中心袁州公园绿化管理养护及环境保洁、人工湖清洁、人工湖放水工作服务采购

  3.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60万元/年,物业服务期限三年:

  1)绿化管养面积68000平方米;

  2)环境保洁包括硬底地面、绿地、景观水面、厕所、雨篷等设施和建筑物;

  3)保持人工湖正常的水位和水面清洁。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袁州区行政中心;

  2)项目规模及特征:96000平方米,休闲公园;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5.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11月开始算起),供应商成立足三年(从成立之日起算至本公告结束日止);

  (7)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暂定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年审合格的专业公司;

  (8)提供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原件);

  (9)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暂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证书除注明提供复印件外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若投标人将原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6、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7、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必须于2013年12月6日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前按下列第7条所有内容和程序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

  8、报名及需携带资料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1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8.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3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暂定二级)或以上资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并通过招标人/招标机构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8.4、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8.5、标书购买地点:宜春市钓台路893号(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电话:0795-3233998。

  9、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12月11日17:30(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凭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收 款 人:宜春市袁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宜春分行

  账   号:2875 0001 0310 0000 202

  (二)未中标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若投标过程中无串标、围标、虚假应标和违规违纪行为,在投标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无违约行为,待采购人对项目签署《政府服务采购合同》,中标方报袁州区采购办备案后20天内退回。

  9.2 履约保证金

  (一)中标单位在取得中标通知书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向袁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认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超过期限不签合同的,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二)如乙方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服务项目,除承担相关责任外,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10、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2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2、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袁州区政府新办公大楼东附楼一楼袁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13、发布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如需更正招标文件及其内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公告公布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发布网上更正公告。

  14、发布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如需变更招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公告公布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发布网上变更公告。

  15、本次公开招标开标后,招标人对经专家评委审核后的综合得分情况汇总后,须在开标会现场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公示前三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16、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招标文件任一内容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一切内容。

  17、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795-3233998  1331934111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地址:宜春市钓台路893号

  采   购   人  13870538391 甘女士

  袁州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0795-3587943

  18、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

  袁州区政府网    http://www.yzq.gov.cn/

  袁州区财政局网站 http://www.yzczj.gov.cn/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zqggzy.com

  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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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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