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大良德胜河北岸工程勘察设计
GQ-201401270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良德胜河北岸(105国道至顺德糖厂段)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629(万元),工期:本工程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适当调整设计工期(天)。
本项目属于大良德胜河北岸(105国道至顺德糖厂段)市政工程工程内容之一,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德胜河北岸及容奇桥头共约11公顷的景观绿化、德胜河澄海路段堤围修建,堤围防护标准为50年一遇,二级防护、澄海路东延线(堤围路)长约1.7KM,宽度20米的城市次干道路(路堤合一),道路排水管径最大800MM。工程勘察内容包括道路的勘察服务;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其中园林景观部分为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跟踪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内容。工程建安费估算约18030.35万元(市政道路部分建安费约4424.31万元;水利部分建安费约6747.89万元;园林绿化部分建安费约6858.15万元)。道路工程勘察费为69.2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行业(城市道路、排水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企业。若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企业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必须具有投标报名所需资质条件;
3.1.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勘察和设计);
3.1.3、取得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勘察和设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取得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年度综合考评必须是合格或以上(按相关规定不需办理年度综合考评的除外),其中水利设计单位须取得(非联合体投标人需同时取得)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且年度综合考评必须是合格或以上;
3.1.4、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企业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家独立法人,并以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资格要求”规定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4.2、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则选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4.3、若通过资格预审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1 月 28 日 至 2014 年 02 月 10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窗口报名(窗口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 12:00 下午2:00至5:30)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的“资料下载”栏目内下载或在报名窗口索取填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必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在本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6.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2014年2月11日,下午 15:00 至17:30,递交地点为: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
6.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注意事项:
1、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申请资料;
2、未按本公告时间、地点办理报名的,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申请人所报资料应真实可靠,若有弄虚作假或瞒报等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投标申请人需带备资料原件以备核对,否则投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500元;
7.2 投标文件的递交:按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12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采用资格预审的工程,投标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前,须到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否则投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资格申请。
10.2投标资格审查结果,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单位电话或传真告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同时资格预审结果在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匿名公示。
10.3、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达收标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检查核对。如果在核对时未能提供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核对后即可离场。
10.4、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10.4.1、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4.2、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含园林、规划、景观设计、环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景观设计师】或以上职称,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
10.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757-22381780
传 真:0757-22212101
地 址:顺德区大良县东路16号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付伟光
电 话:0757-28090671
传 真:0757-28090670
地 址: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6号商铺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1
2014年01月27日
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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