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七里坪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拟建八一烈士陵园工程招标公告(2014建05.06.07号)
红安县七里坪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拟建八一烈士陵园工程,已经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红发改社会【2014】1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八一烈士陵园工程
标段划分:2014建05号一标段:八一烈士陵园围墙工程;
2014建06号二标段:八一烈士陵园绿化工程;
2014建07号三标段:八一烈士陵园墓碑、服务中心、道路及铺装等工程.
2、施工地点:红安县七里坪镇八一村
3、投资总额:一标段约131万元;二标段约104万元;三标段约741万元。
4、工期:180天;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施工企业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一.三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企业,建造师的人员为: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专业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除外),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
二标段:投标人具有主项叁级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建造师的人员为:项目专业项目经理或建造师;
3、建造师均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一、三标段投标人均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办法,分三个标段,分别取第一名中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如至投标截止时间每个标段报名家数超过7家,包括7家则采用资格预审)。
五、报名时间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自公告之日2014年2月10日起至2014年2月18日上午10:00止(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一、三标段需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及B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C证及上岗证)、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并到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七里坪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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