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金松湖大坝改造和金松湖城市生态景区(一期)建设项目勘查及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仪陇县金松湖大坝改造和金松湖城市生态景区(一期)建设项目勘查及设计已由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仪发改综【20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仪发改综[2014]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仪陇县新政镇。
2.2建设规模:新建仪陇县金松湖水库大坝和金松湖城市生态文化公园(一期)勘查及设计。
2.3勘查及设计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1、对金松湖城市生态文化公园(一期)进行景观地勘、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面积约750亩)及金松湖城市生态文化公园道路(含健身步道)(一期)进行地勘和施工图设计;
2、对金松湖大坝改造(长约190米,高约10米)及其周边道路进行地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3年(2011年-2013年)来完成1个及以上总面积不小于300亩或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的风景园林类施工图设计业绩和1个及以上小(1)型类水库大坝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及设计能力。
3.2投标人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及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4年3月4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涪江路19号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983798697
招标组织单位: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
联系人:潘女士彭女士
电话:0817-8865895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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