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14]010号
1.招标条件
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城市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九一街、新门街、涂门街、温陵路)已经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城市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九一街、新门街、涂门街、温陵路)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泉州市九一街、新门街、涂门街、温陵路;
2.3.工程建设规模:约3000万元人民币;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市政道路景观改造提升(主要内容包括绿化提升、人行道改造、配套设施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本项目各阶段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的编制等其它服务和后续配合工作。
2.7.设计周期要求
(1)方案设计: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完成后30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概算等),中标人还应负责初步设计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工作;
(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经招标人书面确定后30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中标人还应负责施工图在审查机构审查之后的修改补充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4)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及保修期间的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建设起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间的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资质为: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3月3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方法一: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支付50元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方法二:到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材料,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天的17:00时之前(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帐户名称: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帐号:15271015220000144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010)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3月27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标窗口招标代理处;
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计算办法: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工程设计收费的80%(含概算文件编制费用),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新华路;
电话:13599727912
联系人: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池店镇泉州大桥南片区海丝景城9幢904室,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525777或13959892620传真:0595-28011599;
联系人:小熊。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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