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乌公路绿化设计(雾开河大街至饮马河大桥)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珲乌公路(饮马河大桥至东方广场)改扩建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1】3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雾开河大街至饮马河大桥)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珲乌公路绿化设计(雾开河大街至饮马河大桥)工程。
2.2工程概况:珲乌公路(雾开河大街至饮马河大桥),按城市主干路Ⅰ级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宽50米,按双向8车道建设,中央分隔带宽10米,行车道宽8×3.75米,两侧布设2×5米绿化带及及人行道,两侧各有30米宽城市绿化带。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
2.3招标范围:本次工作范围西起雾开河大街,东至饮马河大桥全长21250米,50米道路红线内有10米中央分车带及两侧各2米分车带;红线外两侧各30米绿化景观带。景观规划范围约157.2公顷。包括两侧30米绿化景观带桩号10+620—13+517,13+517—14+982,15+000—31+660;中央分车带、人行道种植池桩号10+620—25+800,25+800—31+640;大环岛节点。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2.5建设地点:珲乌公路(雾开河大街至饮马河大桥)。
2.6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4年3月28日,竣工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2.7养护期:3年。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1-2013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施工企业需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有关备案手续。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应复印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华天大酒店一会议室(长春市景阳大路2288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冬梅
联系电话:1571440634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人:孙英男
联系电话:0431-89694069
传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115749
日期: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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