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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尹山湖商圈绿化养护的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4-03-03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第一章招标公告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的委托,对尹山湖商圈绿化养护及零星补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WK2014-W-G-001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尹山湖商圈绿化养护及零星补种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工具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具备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绿化养护工作相匹配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工商注册年限不低于3年(截止开标当日);

  (3)在苏州市(包括4县市)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养护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在苏州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

  (4)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单位连续任职一年以上(投标单位须提供由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该项目负责人在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每月缴纳社保证明),在报名时确定具体项目负责人,投标时不得变更,且该项目负责人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5)2012年度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中固定资产净值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四、投标人专业车辆前期审查:

  1、专业车辆审查资料的递交:

  各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4年3月7日17:00时,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由其法定代表人本人携本人身份证或其代理人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企业自有专用养护车辆核查申请》原件(格式见附件,格式固定不得修改)。该申请一旦提交,不再接受更改、补充和重新提交。

  2、关于《企业自有专业养护车辆核查申请》的说明:

  (1)申请中所需填写的“专业养护车辆”是指:潜在投标人自有产权的绿化养护专业洒水车、登高作业车、垃圾清运卡车和巡视车,其他有关车辆设备不需填写。请各潜在投标人对照车辆产权登记证上的内容逐一填写。

  (2)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专业养护车辆不得超出本申请中所填报车辆范围,超出范围的车辆,评标时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每辆车的每一项信息内容与本申请中对应车辆信息须完全一致,否则相应车辆评标时不作为评标依据。

  (3)该申请中所填车辆信息内容必须完整,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其申请。

  (4)该申请中所有信息内容必须为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涂改,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其申请。因审查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该申请中所填内容有误或模糊不清,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该申请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其申请。

  (5)提交《企业自有专用养护车辆核查申请》的同时,须提供所有申报车辆的行驶证和车辆权属登记证的每页复印件。如申请的车辆有在苏州市以外的地方上牌的,还须提供该车辆行驶证和车辆权属登记证的原件。复印件留存备查,原件在车辆核查结束后退还申请人。

  (6)未按上述规定填写和申报《企业自有专业养护车辆核查申请》的,我们将拒绝接受其申请。

  3、车辆的核查和报名通知: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核查资料递交截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请苏州市机动车主管部门配合协助对所有申请上的信息内容逐一核实。经核实发现:申请中的内容(包括每辆车的每一项具体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相关潜在投标人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经核实无误的可按本公告关于报名的要求进行报名并参与投标活动。我们将在核查结束后,将核查情况通知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潜在投标人。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的《企业自有专业养护车辆核查申请》的,或《企业自有专业养护车辆核查申请》内容经核实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报名和投标活动。

  五、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装订:(请提供以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

  (2)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明,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

  (3)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以及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由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司为其每月缴纳社保证明。在报名时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不得变更,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4)2012年度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报告。

  (5)报名委托代理人及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报名单位在职职工,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经社保部门认定的近三个月单位职工社保证明,该委托代理人至本次招标活动结束前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请各报名单位自带U盘至招标代理公司拷贝《工程量清单》和《绿化补绿补缺苗木单价》

  (7)报名后,若发现报名单位资料有造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报名联系人:吴春燕联系电话:0512-65159623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出售时间:自收到车辆核查合格通知之日起至2014年3月14日,每日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七、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答疑会召开时间:2014年3月17日9:30时

  召开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会议室(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八、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2014年3月24日8:00~8: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24日8:30时

  开标时间:2014年3月24日8:30时

  投标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九、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邮编:215005

  电话/传真:(0512)65158848-801065153553(FAX)

  联系人:王仕倩、吴春燕

  2、招标单位: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

  联系人:潘亮联系电话:0512-66565281

  十、关于本次采购的信息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苏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敬请留意。、《城市商报》上发布

  十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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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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