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DTC2013-FW(SJ)-014-浏阳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大围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设计,已经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4]27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浏阳市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浏阳市大围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设计
2、建设地点:浏阳市大围山
3、项目概况:大围山位于湖南省浏阳市东北部,是罗霄山脉的支脉,它既是浏阳河的发源地,又是湘东第一高峰,主峰七星峰海拔1607.9米。风景区总面积210平方公里。距省会长沙119公里,浏阳市67公里。它以森林茂密,资源丰富,风景秀丽,气候宜人,被誉为“湘东绿色明珠”。1992年经原林业部批准开发建设为国家森林公园,2007年6月8日被评为4A级景区。2012年6月大围山通过了国家地质公园的评审。
4、招标范围:浏阳市大围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设计,规划范围为:大围山镇、张坊镇、达浒镇,规划面积210平方公里。
5、设计周期:300天(日历天)
6、技术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划设计规范标准。
三、参与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近5年(2009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为准,无法证明提供的类似工程资料为该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上甲乙双方签署的日期为准。)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证和风景园林或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近5年(2009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至少主持过一项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为准,无法证明提供的类似工程资料为该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上甲乙双方签署的日期为准。)
4、项目组须有三名设计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一名必须为风景园林专业。
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7、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下载栏目在“下载中心”,文件名为“浏阳市大围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设计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投标保证金
诚信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六、设计补偿:无。
七、设计费
招标设计费用上限价为80万元人民币。超过此上限价作废标处理。
八、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2014年3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2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www.lyztb.net)、浏阳市人民政府网(www.liuyang.gov.cn)及《浏阳日报》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地址:浏阳市广电中心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350740920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龚家桥联民路20号201室
联系人:胡敏
联系电话/传真:0731-836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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