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4403102014003901
工程名称:大和路(龙华段)沿线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大和路
公告时间:2014年03月13日09:00时至2014年03月19日17:00时
受理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03月13日09:00时至2014年03月19日17:00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招标部分估价:72.2524万元
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优化(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配合服务和协助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等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市政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
竣工图编制
其他:含估算编制,概算编制。
投标周期:20自然日
投标补偿:票决排名第2、3名的投标单位,由招标人各补偿3万元。
投标保证金:1.300000万元
项目概况:大和路(龙华段)北起机荷高速,南至五和大道,全长约2300米,为坂田进入龙华的重要通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绿化、护栏改造、园路铺装、拆除人行道铺装等,总投资匡算2284万元。
招标人: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谭富健
联系电话:2333678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华南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炳
联系电话:29619898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风景园林工程甲级)。
项目负责人资格:风景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深圳市注册或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的企业,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5、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查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此次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投标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咨询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12号窗口。
咨询电话:83787180
重要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交办理企业登记。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办事指南”18.11《深圳市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备案办理和更新指南》。
(2)办理信息卡及投标员指纹采集,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
(3)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和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和《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当按以下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2)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对投标员验证指纹,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出示企业信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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