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龙游湖公园西入口景观工程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如皋市龙游湖公园西入口景观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要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如皋高新区(2)工程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3)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3月28日(以合同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4月26日。
(4)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本招标项目共发壹个标段(详见设计图纸,图纸中三标段为本工程招标的二标段,苗木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相应的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本绿化工程养护期叁年。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注:乡镇级职称除外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后审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的在建工程;
(8)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9)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
(10)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且须提供其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11)拟投标企业必须已完成CA证书和电子签章锁在南通地区的网上注册,且已通过南通市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审核通过标准请参照http://www.rgztb.com.cn/uploadfile/2014030509370658818.xls执行)。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次低价法(含有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
7、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始发布时间为
2014年3月17日。投标人若对本工程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4年3月20日9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中心指定邮箱(rgztb@126.com)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公布的时间及网址:2014年3月20日15时后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rgztb.com.cn
9、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9时。各投标申请人须于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中心(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片区)购买工程招投标资料信息费,费用不退。
10、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4年3月24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中心开标室(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片区),并在2014年3月24日9时二次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时需提交购买工程资料信息费的凭证原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11、本工程招标除以上内容变更外,最高限价不变,工程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公章):江苏省如皋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公章):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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