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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新城商务中心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4-03-18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项目编号:14GC060025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东新城商务中心景观工程。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经济开发区宁东新城规划区域内,东临创业路,北临金海路;景观绿化面积约53000平方米,地块内主道路宽7m,断面为6米车行道+1米人行道。招标控制价:29633683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15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招标内容:图纸红线范围所示的景观、绿化、景观配套水电安装、附属道路工程及配套排水等工程。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3月18日09: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

  2.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4.1非联合体投标人

  ①投标人须为《关于公布2012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宁资管委办[2012]1号文件)中“2012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②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③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4.2联合体投标人

  ①联合体牵头人为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②联合体成员须为《关于公布2012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宁资管委办[2012]1号文件)中“2012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③联合体成员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④联合体双方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2.5.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具有《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

  ③除获奖项目经理外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④获奖项目经理须符合附表一的规定,且不得在县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标人,其配备的项目经理享受附表一规定中获得“宁波市优秀项目经理”称号项目经理的任职规定:

  a、两年内(自发文之日起)获得“宁波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或“宁波市建筑业骨干企业”或“宁海县建筑业骨干企业”称号的;

  b、一年内(自发文之日起)获得“宁波市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先进企业”称号的。

  2.5.2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负责人

  ①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三、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4年4月11日9:00时

  4.2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4年3月18日09:3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

  5、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4月11日8:00时前实际到账。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力洋镇储家山路1号

  联系人:应亚君

  联系电话:0574-65105989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287号2楼

  联系人:赖永辉

  联系电话/传真:0574-8355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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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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