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LYJDZX2014-01(ZC)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交通安全教育基地景观设计项目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源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辽源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设计面积24000㎡。
招标范围:景观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渭津河南侧,城市主干道福镇大路北侧。
2.3设计完成提交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2.5经济补偿:招标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设计方案进行经济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专业设计资格,并具有类似项目3年以上设计经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5日至2014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人民大街2609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15日13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人民大街260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及辽源市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公安局
联系人:关剑冰
联系电话:0437-3282161
邮政编码:136200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2609号
联系人:姜媛
电话:0437-3239672
邮政编码:136200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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