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广州钢材加工配送中心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武钢广州钢材加工配送中心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1.1.2工程位置: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东明三路9号
1.1.3设计范围:工厂平面布置设计、工艺设计、三电系统设计、仪控设计(包括编制相应自动控制系统的性能规格书,并进行计算机编程)、能源介质设计、电气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安全(专篇)、职业卫生(专篇)、消防、环保设施、生活设施、其它辅助设施及根据设计要求的初勘、详勘工作。
1.1.4项目批准文件:广州开发区发改局《核审部门核准意见》(编号20140206)、《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140116335120124)。
1.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1.6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在一期工程原料库北侧的预留空地上建设一条0.5~2.5mm×2080mm冷轧卷落料生产线,生产能力7万t/a,相应的厂房(满足机组生产及原料成品堆放要求)、辅助配套设施以及三层综合办公楼(结合现有总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约8813万元人民币。
1.1.7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本体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应勘察设计,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工厂设计、非标设计、软件编程费及调试、部分国外图纸资料转化、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设备招标文件所需技术规格书的编制、现场服务等)。
1.2资格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冶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1.2.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轧钢工艺(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1.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冶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网站(http://jh.getdd.gov.cn/bljl.aspx)上公布名单为准。
1.3投标报名
1.3.1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9时30分至2014年4月4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1.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及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备查)及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1.3.1.6最近三年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函(实物照片)(原件备查));
1.3.1.7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报表等)(原件备查);
1.3.1.8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费用(根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市场因素进行竞争性报价)
1.4.1工程勘察、设计费收费总额限额为:210万元。
勘察、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5、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并充分考虑市场因素进行竞争性报价。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4.2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5工期
设计周期35天,必须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制定详细供图计划,施工图设计必须提供全套的设计图。勘察工期20天,必须提供粗勘、详勘报告。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20%。
1.6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6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关于〈关于印发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高检会[2006]5号)的规定及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关于在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穗萝检[2013]5号)的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办事须知”栏目《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
1.6.7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武钢(广州)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13707142791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东明三路9号
1.7招标人
1.7.1名称:武钢(广州)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535、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东明三路9号
1.7.3联系人:刘伟
1.7.4电话(手机)号码:13707142791
1.7.5传真号码:020-82214850
1.7.6电子邮箱:2548784016@qq.com
1.8招标代理机构
1.8.1名称: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2邮政编码、地址:510760、广州开发区东区宏光路春晖三街14号二楼
1.8.3联系人:叶明辉
1.8.4电话(手机)号码:020-82090204、13725306979
1.8.5传真号码:020-82090814
1.8.6电子邮箱:13725306979@163.com
1.9交易服务机构
1.9.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1.9.2邮政编码、地址:510730广州市萝岗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1.9.3电话(手机)号码:020-82086706
1.9.4传真号码:020-82086593
1.9.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招标管理机构
1.10.1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邮政编码、地址: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1641
1.10.4传真号码:
1.10.5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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