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丰县大沙河镇银杏林施工招标公告
一、概况
1.工程名称及位置:大沙河镇大观园东侧银杏林,施工地点原林杨树林,面积约160亩。
2、工程内容:(1)银杏栽植暂定8000棵(含乙方栽植收益的50%)。(2)苗木管养(含除草、施肥、浇水、排水、固定、病虫害防治、补植、看护等),管养期10年(管养费用由乙方承担)。(3)、场地平整由甲方负责。
二、资金来源:自筹(苗木栽植合格后,甲方支付应承担苗木价款的60%,余款在2014年12月31日前付清。)
三、技术要求:
(1)、米径7-8厘米,高度5-7米实生苗,株行距3*5米,约需苗木7200棵,带土球50厘米,枝干挺直、健壮无病虫害,无劈裂枝,无断头现象,无假土球。
(2)、风景林建设范围内土地平整、美观,不积水,栽植坑不小于方80厘米,定植后浇水,固定,株行距标准,整齐,养护期10年,包栽包活。
(3)、10年内补栽树苗米径不小于同期树苗。
10年后林相完整,断头树不超过5%。
10年后银杏树米径平均不低于20公分。
10年管护期满,乙方将银杏树每行间隔一棵移除一棵,收益归乙方所有,剩余银杏树不符合要求的,从乙方移除的银杏树中扣除。(6年后如需剔除需书面告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10年管养期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10年内银杏林管养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10年管养期满后乙方移除栽植总数的50%,收益归乙方所有。
(5)、施工期间及管养期内,有关现场人员及树木安全由乙方负责。
四、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五、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4月10日。本工程报名及获取招标资料,请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在上述时间内到丰县大沙河镇人民政府,与李德海15950656782、张浩13921770904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大沙河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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