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西南公园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4-03-31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西南公园(南门-西门)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规西[2014]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西南公园(南门-西门)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水区西南公园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西南公园(南门-西门)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其主要内容为:(一)绿化部分:迁除原有乔木,原有灌木;种植灌木,地被苗木;养护期为一年;(二)园建部分:1、维修外墙栏杆、围墙地台等;翻新码头、花架等;新建栏杆;地面铺装等;2、东门入口改造:拆除原有景墙(保留原有金属字及墙面花岗岩),重新砌筑景墙。(三)安装维修部分:1、修复所有损坏灯具;2、预留1000米灯具线路;3、所有灯具进行刷漆翻新。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2276093.76元,招标控制价2276093.76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63232.83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4年6月30日(招标人有权根据情况调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材料运输、装卸、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工程量按实结算。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评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2.9.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完成至50%时,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30%;

  (2)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并经街道财政局审定结算后30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工程结算价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满一年后30天内,中标人按要求履行保修义务后剩余工程款一次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

  (6)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及以上。

  4.2.2本工程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负责人培训合格证。

  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31日8:30时至2014年4月4日_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1.1、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报名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1.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3、提供广东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别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或园林绿化负责人培训合格证)、身份证、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5.1.4、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相应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除外)。

  5.2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报名回执于2014年3月31日8:30时至2014年4月4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耀华路2号,联系电话87729978)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500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另行通知。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7.3拟定开标时间为另行通知,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固定投标员须参加会议并签名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固定投标员未能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将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固定投标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联系人:胡先生/吴小姐

  电话:87773901/87773903

  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水区西南街耀华路2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87729978

  传真:0757-87739128

  2014年3月31日

分享到:
编辑:jiaoliting
有关  公园 绿化 景观 招标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游客: X2T3sK <a href="http://ilbfyslpfgsp.com/">ilbfyslpfgsp</a>,... 2014-07-08 支持(0) 反对(0)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