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德新区尚德华园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德发改字【2012】6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工程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德新区尚德华园景观工程
2.2工程概况:长德新区尚德华园景观工程,绿化面积约261176平方米,景观铺装面积约34737平方米。总景观面积约为295913平方米。总投资约2600万元。养护期为2年。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个标段:长德新区尚德华园景观工程施工及养护阶段全过程进行监理。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长德新区。
2.6监理工作周期:与工程施工及养护工期相对应(2014.5.5-2016.12.31),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1—2013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其他相关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监理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4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名,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5)总监理工程师及配备的监理机构人员注册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6)外省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入境备案手续。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应复印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1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5月7日13时0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管委会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431-81188058
招标公司: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06号146栋7楼B室
联系电话:1824307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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