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440620140288锦湖大道、河滨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锦湖大道、河滨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文件的精神,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二、项目名称:锦湖大道、河滨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工程规模: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分别是“锦湖大道景观改造工程”和“河滨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工程面积约11.8万㎡(锦湖大道工程面积约5万㎡、河滨路工程面积约6.8万㎡),工程造价约300万元(锦湖大道工程造价约250万元、河滨路工程造价约50万元),造价不含甲供乔木部分(甲供乔木分别是锦湖大道的苹婆树,河滨路的黄花风铃木及菩提榕,树木规格以招标人提供为准)。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
五、工期要求:锦湖大道景观改造工程及河滨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必须在
2014年5月18日前完工(实际开工日期按业主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六、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图纸在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给中标人)范围内的总承包。
七、招标方式: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1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或②)
①具有经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55岁。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备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级同专业的有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项目负责人【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55岁。
(2)施工员要求:提供1名,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施工员证,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的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绿化工证,年龄不能超过55岁的施工员。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23日(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现金缴款单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光盘。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②收款单位账号:44001667290053000740;③收款单位开户行:建设银行桂东支行;④款项来源:锦湖大道、河滨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工程简称:锦湖河滨景观改造]招标文件费;⑤缴费金额:人民币300元。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若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人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电话:0757-86827736;联系人:梁先生)。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施工员的施工员证或职称证书或绿化工证。
递交时间:2014年4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作为投标资料一部份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带备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并提供检查核对。如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对当时未能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招标人将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十二、其他
1、上述两个标段【分别是“锦湖大道景观改造工程”(简称:标段一,下同)和“河滨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简称:标段二,下同)】将同时进入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及进度,现规定各投标人在上述两个标段中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以上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已成为标段一的中标候选人时,其可参与标段二的评审,但不能推荐为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
2、若投标人同时成为“锦湖大道景观改造工程”(标段一)和“河滨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标段二)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时,其只可为“锦湖大道景观改造工程”(标段一)的中标候选人;“河滨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由该标段的排名第二名补上【即:取标段二有效投标费率次接近评标基准值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二名(当没有负接近评标基准值的投标费率时,从等于评标基准值的投标价补上,也没有等于评标基准值的投标价时,从正接近评标基准值的投标费率补上)】。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84887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创富大厦A座1015室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253386
传真电话:0757-8631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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