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440620140301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樵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二、工程名称:南海西部片区水上旅游观光试验段景观工程项目设计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西樵镇吉水涌至岭西涌河段,全长7公里,包括沿河两岸各50米的滨水地区的岸线、码头、水桥、绿化、整饰居民建筑外立面等,面积约80公顷,总投资约人民币5595.3万元。
五、设计周期:
①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②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后2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含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工程的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由于中标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支付人民币3000元/天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若本项目如出现由于上级领导决策导致设计工作未能实施或延缓实施,中标人不得有议异,且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设计工期进行设计。招标人根据设计工作进度支付本项目设计费用。
六、招标内容及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相关的配套专题研究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包括配合完成国土、规划等行政部门报建工作)。
七、招标方式: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3、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自2011年1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已承接过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景观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其他证明材料可为设计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批复文件、业主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材料内容必须能够清楚证明所完成设计或施工项目的工程造价情况,否则无效)】;
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5、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其它人员要求:
(1)电气专业负责人,至少1名,具备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至少1名,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企业状况:
(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8、本项目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含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九、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4月21日~2014年4月25日(北京时间)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方式中任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含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方式一、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缴交招标书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及光盘。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人户名: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桂东支行;③帐号:44001667290053000740;④款项来源:南海西部片区水上旅游观光试验段景观工程项目设计(或简称为:水上观光设计);⑤缴费金额:500元。(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领取施工图纸及光盘为2014年4月21日~2014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二、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www.nhcet.com)上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前,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和工程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和招标书工本费人民币100元(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资料。
交易中心联系人:周少华电话:0757-86229023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谭锡辉联系电话:0757-86360286
备注:领取报名费的发票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室)处办理,过期将不予办理。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①资格审查须提供的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设计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其他证明材料可为设计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批复文件、业主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材料内容必须能够清楚证明所完成设计或施工项目的工程造价情况,否则无效)】、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基本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需带备原件以供核对,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将被评为废标。
②商务标及技术标明标评审提供的原件:资质证书副本;设计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其他证明材料可为设计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批复文件、业主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材料内容必须能够清楚证明所完成设计或施工项目的工程造价情况,否则无效);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银行信用等级证明;重合同守信用证明;获奖证书;企业2011年、2012年、2013年的财务报告;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或自有物业房产证;后续人员的职称证书。未提供上述原件以供核查的,该项对应的评审项将不能得分。
2、递交时间:2014年5月12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资料(包括第一卷商务标、第二卷技术标及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如需办理临时交易员证的投标人须在开标之日五个工作日前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供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十二、其他
本项目要求投标担保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nhcet.com/)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樵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联系人:冼先生电话:0757-8688489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天佑创富大厦A座1013室
联系人:谭锡辉
联系电话:0757-86253386
传真电话:0757-86316628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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