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2014A20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遂昌县避灾中心建设项目是根据遂发投[2014]18号《关于下达遂昌县2014年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责任目标计划的通知》要求实施的,项目业主为遂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代理遂昌县避灾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的招标事宜。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建设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遂昌县避灾中心建设项目位于遂昌县古院新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5000平方米,水景绿地约12000平方米,避灾中心规划用地面积约1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10000.00万元。设计费最高费率为:1.80%;设计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遂昌县避灾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等基本设计及其他设计相关服务内容;包含整个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如建筑、结构、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强、弱电)、基坑围护、消防、水景、景观绿化、智能化(计算机网络、通迅、有线电视)、防雷、室外附属工程及管线等。
四、项目完成周期:
1)委托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及修改;
2)项目的方案设计通过评审并符合要求后20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并符合要求后20天内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4)项目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并符合要求后15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成果。
五、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建筑)乙级以上(含)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2)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要求如下: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3)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结构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是投标单位注册人员;
4)要求投标人是2013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设计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不是房建、市政设计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在丽水市建设市场有严重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谢绝投标;
六、本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规定:
1)本项目设计不接受挂靠。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善意提醒:
1)纸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2)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3)投标函空格处必须用电脑打印(除签字盖章外),不允许用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晶联系人:项美琴
电话:0578-8526529(13754262561)电话:0578-8176867(13906786939)
遂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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