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安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现对安庆市泉潭峡整治工程设计(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安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C-AQ-2014-119
2.2、项目名称:安庆市泉潭峡整治工程设计(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2.3、计划工期:38日历天。
2.4、建设单位:安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5、项目概况:泉潭峡位于安庆市迎江区,排水区域:窑沟防涝片;控制宽度:≥60m;设计流量为45立方米每秒;底标高:6.5m;设计范围:段山路—长风路。
2.6、设计要求:设计前应加强调研,明确汇水分区范围,合理确定泉潭峡蓝线宽度,按绿道规划要求确定绿线范围。设计内容包括泉潭峡驳岸整治、水环境治理与保持;应充分考虑周边排水现状,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控制水污染的具体措施,合理考虑泉潭峡调蓄功能实现的工程措施。
2.7、招标类别: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必须同时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景观设计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以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以上(含一个)总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风景园林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的时间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3日至2014年5月28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均为原件)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七楼报名;
4.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有效期30天”是指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③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核实后返还(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
4.3、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领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本,于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庆市招标采购网上发布,网址为:
http://www.aqzbcg.org/anqzbcg/。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国忠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0号安庆市招标局七楼
电话:0556-5191676
传真:0556-5191686
8.其他说明
8.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特点,结合业主需求,对投标人资质等项进行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正常工作日时间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8.3、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将按“庆招(2009)30号”文件记入不诚信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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