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校园文化规划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镇教土2014年第16号
一、项目名称
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校园文化规划设计
二、学校文化建设诉求
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诉求
(一)、历史诉求
组建于2001年4月,前身是创办于1917年的江苏省镇江师范和成立于1926年的镇江市第三中学高中部。2008年晋升为省四星级普通高中,2010年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2011年跻身省四星级普通高中素质教育“优秀等级”行列,2012年被评为首批镇江市特色学校,2013年被确定为首批镇江市高中课程基地试点学校。
组建以来,学校立足生情,因材施教,帮助学生在普通的基础上实现较大程度的发展和成功,整体教育教学质量大幅度的提升,形成了以艺术教育为核心品牌的办学特色,社会形象和外部影响显著增强。
我校既是一所新校也是一所老校,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底蕴丰厚,既融入了镇江师范的文化,也吸纳了镇江三中的内涵。校园文化建设既应体现学校的文化传承,更应展现学校组建十多来蓬勃发展的态势。
(二)、理念诉求
“以人为本,为成功而教育”是我校确立并积极践行的办学理念。提倡通过“为生—为人—为才”逐步递进的培养,研究学生需求的多样性和发展的可能性,力求每一位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长、学有所成;通过架设专业发展平台,力求每一位教师人尽其能、人尽其职、人尽其才,使实高校园成为促进师生教学相长、共同成功、有幸福感和归属感的地方,“做最好的自己”——使学生成长为身心和谐、内外兼修、不断进取的“最好”的学生,使教师成就为胸怀大爱、教书育人、不断发展的“最好”的教师,使学校发展为定位准确、目标清晰、勇于超越的“最好”的学校。
因此,在校园整体规划设计中务必秉承学校“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和“崇实尚美,博采创新”的校风,践行“成功”办学理念,立意“做最好的自己”的核心校园文化,凸显学校的艺术教育品牌,既展现普通高中的普遍共性,更展现学校与众不同的个性化风格,真正让学生能健康、自信、有尊严地度过高中三年的学习和生活,为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规划诉求
1.体现发展目标。我校在新一轮发展规划中,确立了中期的办学目标,即“切实推进内涵发展,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提升整体办学水平,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具有较高办学效益和社会声誉、以艺术教育为核心品牌的特色鲜明的省四星级普通高中”;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为富有社会责任感、胸怀远大志向、身心健康、习惯良好、学有特长的合格高中生。”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应予以充分体现。
2.结合地形特点。我校位于城东花山之上,地形高低错落。在文化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山形山势的特点,充分彰显学校的自然美和艺术美。
3.融合建筑特点。我校现有建筑物以方正简明风格为主,在文化建设中应因地制宜、朴素大方,结构上不宜过分变动,而应最大限度地拓展文化内涵和育人功能。
4.体现植被特点。我校是省级花园式学校、园林式单位,校内树木、花卉分布较多,在文化建设中应加以充分有效地利用和保护。
5.结合“校安工程”改造。我校目前正在进行“校安工程”加固改造,要求文化建设规划与“校安工程”改造有机地结合起来,本着“多快好省”的原则,加以综合思考。
综上所述,建议投标方在进行规划设计时,能充分考虑文化底蕴、自然风貌、整体布局和办学特色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朴素大方、服务师生的原则,形成实验高中独特的校园文化。
三、投标单位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类公司;
3.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
4.具备文化建设方案设计与执行资质和能力,有优秀的工作团队和服务;
5.近五年有中学校园文化设计的成功案例;
6.具有良好的公司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7日~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地点:镇江市健康路15号
3、报名联系人:韩老师王老师
4、联系电话:0511-85035190
五、领取标书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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