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全称)的金龙湖景区绿化养护工程已经获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金龙湖景区内
(2)工程规模:两个标段总估算约450万元
(3)计划养护时间:2014年6至2016年6月
(4)养护期:2年,养护期间按一级园林养护标准实施养护
(5)养护面积:
一标段:金龙湖C区、如意岛、禄堤、珠山西南坡、生态林,养护面积约11.1万平方米。
二标段:金龙湖A、B区及三角地,养护面积约8.5万平方米。
4.本招标工程共分贰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标段划分:一标段造价约250万,二标段造价约200万;
(2)招标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金龙湖景区景观工程竣工资料中苗木清单,在养护开始第一月内,由甲方与中标方进行苗木品种、规格、数量核查;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注:市政公用专业项目经理要求承担过类似工程,园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仅限于园艺、园林、林业专业。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拾万元,交至徐州经济开发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工行徐州大黄山矿支行账号:1106022319210002229)。
C、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D、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束后,以转账或现金方式退还至投标人;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5月31日。
请投标申请单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徐州市民主南路时代广场C座2602室)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否则将被拒绝。
8、请投标申请单位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4年6月3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02:00-5:00分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徐州市民主南路时代广场C座2602室)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资审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所报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6)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
(7)技术员资质证书,并承诺具有三年以上园林绿化养护经验;
(8)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套正本,贰套副本。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11、资格预审方法由招标人组织,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资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择优选择。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时代广场C座2602室
联系人:唐胜贵电话:15190674265、0516-83331020日期: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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