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岔路镇健身休闲广场工程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岔路镇。建设规模:园路220*105*40青砖平铺1631m2;路牙220*105*40青砖立铺1898m2;铺设250*250*50广场砖1595m2;绿化面积约10000m2;塘渣路基填方8900m3;1500米围墙。招标控制价:约16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12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招标内容:园路青砖平铺、路牙青砖立铺、广场砖铺设、绿化及塘渣路基填方和围墙等项目。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6月9日9: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5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59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和县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www.nhjs.gov.cn政务公开”)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6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4年6月17日9:00时
4.2开标地点:宁海县岔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岔路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4年6月9日09: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7.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执行;
7.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现金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7.3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岔路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宁海县岔路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王文渊
联系电话:0574-59956636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路103号2楼
联系人:金晓本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5790046557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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