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基建2014-034
我校校园中心广场建设建设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现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景观工程设计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校园中心广场建设项目-景观工程设计
2、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
3、广场面积:约30000平方米
4、总投资:960万元
5、招标内容:概念性设计方案招标,方案中标后完成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
6、预估合同价:50万元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与标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
1、设计单位:须是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承担过类似景观工程设计(类似是指:总投资额在800万元及及以上的景观工程);
2、项目负责人:所学专业为风景园林专业或规划、景观设计专业或环艺专业,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景观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结构师执业资格。
三、报名时间、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工程设计投标的单位,其授权委托人可于2014年7月10日17:00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100栋106室报名,也可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含联系手机号)扫描件,通过13851435298@163.COM报名。
四、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本工程设计不另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按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即可。
2、为能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之后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内容完整的、清楚的、加盖了申请人公章的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类似景观设计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及景观场景照片(全景照片最好);
(4)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毕业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5)拟派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6)拟派本工程设计组组成人员情况一览表(原件);
(7)承诺书(原件)。申请人须对拟派设计组人员全部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进行承诺,不得弄虚作假)。
五、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上述第四条要求的全部资料(缺一不可),于2014年7月11日14:30时起至15:00时前,递交至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100栋110室,随到随审。逾期送达和为送达到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设计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对投标申请人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拟派设计组所有人员配备与素质、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承诺书等进行综合审查、分析,择优确定不少于三家的潜在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期间,招标人有进一步要求勘察业绩现场或要求补充相关业绩证明的权利,投标申请人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
七、其他
1、本工程设计方案,经评审排序的前三名未中标的,招标人将给予一定的补偿费用(中标人获得设计权,不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为2014年7月2日至7月10日
招标人:南京理工大学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100栋106室
传真:025—84314977
电话:025—84315037
联系人: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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