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440307201407030
项目名称:细靓社区公园工程监理
工程编号:44030720140703002
招标工程名称:细靓社区公园工程监理(小型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类型:监理类市政工程组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廖耿强办公电话:0755-2891042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邓绵、林海珍办公电话:0755-28905308
计划总投资:524.3400万元已备案招标控制价:12.4000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100%
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隧道装饰修缮、隧道出入口设置公园入口广场及公共厕所设置登山道及休息平台、园林绿化等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内容:本工程监理工期包括施工阶段和苗木成活期养护阶段(保修阶段),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为75天,苗木成活期养护阶段工期为90天。
结算原则:监理费支付方式:工程完成50%后支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经建设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其余部分待审计后按有关规定支付。
中标价:11.81万元本次招标下浮率:5%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8月15日至2015年1月30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4年7月25日09:00时至2014年7月25日17:30时
本工程采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包商预选库组别要求:监理类市政工程组
定标方法:招标人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监理类市政工程组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抽签定标时间:2014年07月28日10:00时
抽签定标地址:招标大厅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1.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2.被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受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
5.受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抽签轮空制的限制,被暂停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资格的。
6.本工程不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如投标申请人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务必在抽签定标会召开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放弃抽签资格。否则,一旦中标而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清出预选库,并给以不良行为记录。
其他有关要求:
1.招标公告期间,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放弃参与资格的,应在招标公告结束前书面传真告知招标人;
2.招标人抽签定标时,投标人可按公告时间前往抽签定标地点参与监督抽签过程,未前往的视同认可抽签结果,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其参加投标资格直至清出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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