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浃江河道绿化养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4-124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小浃江河道绿化养护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小港街道办事处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绿网建设领导小组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小港街道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总绿化养护面积约61万平方米。分为两个区域,其中:区域一绿化养护面积约28万平方米,区域二绿化养护面积约33万平方米。
项目概算:约/万元
招标范围:按照各区域划分表中地点的绿化养护工程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或明标底):约177.7777万元
工程施工预算:约177.7777万元
计划工期:区域一养护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至2015年12月31日,区域二养护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入围2012、2013年度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Ⅰ、Ⅱ组名录。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专业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专业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7月24日08:30至2014年07月29日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3.00万元。
5.2在2014年08月06日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4年08月06日14:30前收入该专户。
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本公告上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的项目编号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8月12日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北仑区外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有效是指在备案有效期内且年度备案承接业务范围包含投标资质)。
8.2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或有被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限制投标的处罚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或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3投标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8.4投标截止时,若投标人数量≥3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投标人数量<3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大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大矸街道高车头路92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蔡锋
电话:13586863927
传真:0574-86838862
电子邮件: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小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江南东路788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陈青存
电话:0574-8678563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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